2013年陕西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2013-03-04 14:18:25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陕西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希望对参加天津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有所帮助。

1、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2、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客观题)、税法(二)(客观题)、财务与会计(客观题)、税收相关法律(客观题)、税务代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5个科目。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6月21日17:0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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