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1注册税务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1-01-25 13:31:42 字体放大: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分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五科、四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考五科即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四科即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二科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各地要按有关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资格考试审查与报名工作(报考五科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可任意选报其中的若干科),在对现役军人资格审查时须在《报名表》上加注性别和出生年月。

(三)《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四)考点考场设置根据报名及考生分布情况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考试所需的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由考生自备。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考后收回。各市、州须严格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征订相应的考试教材和辅导教材,书到后会及时寄送到报考者指定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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