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2011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12-23 10:29:09 来源:菏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字体放大:  

三、考试报考条件及安排

(一)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遇有港澳居民报名时,同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二)网上报名。注册税务师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至31日。请考生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zrsks.gov.cn/ ,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大头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盖章后,按属地管理原则集中到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初审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考生由单位人事科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人事考试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共同进行。审核确认时间为2011年1月5日至7日。各县区及市直、中央、省驻菏单位要按时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填报《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二科级别、五科级别各一份(见附件2、3)。

四、考试注意事项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应考时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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