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代位权制度。税收代位权是指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时,由税务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代替纳税人行使其债权的权利。税收代位权制度源自民法债法上的代位权制度,所以,认识理解税收代位权制度,需要有民法债法代位权制度知识。
【该题针对“债的移转”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53】
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张只欠李5万元,张赠与其女友的财产价额超过了5万元,所以对于超过5万元的部分,李无权请求撤销,只有权撤销部分赠与。
【该题针对“债的保全”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46】
3、【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担保制度。纳税担保制度是将民法担保制度引入税法中。但是,纳税担保有其一定特点:(1)担保的目的是为了国家税收债务的实现;(2)法律关系具有单向性,税务机关是债权人,而不能成为担保人;(3)具有预防性,防止纳税人不履行纳税义务;(4)担保方式受限,一般而言,留置、定金等方式不适用于纳税担保。
【该题针对“债的担保”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3006】
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选项A的收养关系,选项B的婚姻关系以及选项D的遗赠抚养协议关系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该题针对“合同概述、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62】
5、【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概念。商业广告多为宣传自己商品的优越性,以此引诱顾客选购其商品,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广告内容包括了使合同足以成立的主要条款,又含有广告人希望订约的意愿并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旨,则属要约。D项说商业广告均属于要约邀请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合同的订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69】
6、【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选项A缺少条件。选项C,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选项D,应当先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该题针对“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77】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双方的债务都已届清偿期;(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所以选项A正确。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对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所以选项B错误。如果先履行义务一方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所以选项C错误,这种情况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在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除以后,债务人仍应当履行债务,因此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87】
8、【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解除。注意满足《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该题针对“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93】
9、【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相对性与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该题针对“合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94】
10、【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所以选项A正确。将电脑赠与他人的行为不属于与12岁的孩子的年龄、智力相当的行为,该赠与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生效,所以选项B错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选项D错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所以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合同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83】
11、【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供电合同。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供电公司在知道李某家因晚上大风断电后,就应当派人员及时维修,但是供电公司却没有及时维修,等修好时李某买的牛肉已经全部变味无法食用,该损失供电公司应当全部赔偿。
【该题针对“供电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11】
12、【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采用口头的方式作出,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只有在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形下,选项B、C说法才正确。
【该题针对“借款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14】
13、【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及其效力问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赵某有权租赁该房屋直到租赁期届满。
【该题针对“租赁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16】
1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该题针对“融资租赁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21】
15、【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该题针对“承揽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25】
16、【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根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该题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29】
1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该题针对“委托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38】
18、【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有关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该题针对“行纪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40】
19、【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该题针对“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47】
20、【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登记。以不动产设定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甲以房屋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即丙的抵押权自6月8日生效,乙的抵押权自6月10日设立。但是抵押合同应自签订时成立。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55】
2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的概念和特征。定金是债务人先行给付债权人的款项,当事人双方设立定金的行为是一种实践性合同。所有的合同都是双方法律行为。
【该题针对“定金”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73】
2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网络侵权责任的承担。《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在网络上发布丑化乙的短文,乙作为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是,丙接到乙的通知后,不予理会,致使损失扩大,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甲承担连带责任。
【该题针对“特殊侵权主体”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83】
23、【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件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适用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甲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已经设置了明显标志、采取了安全措施,那么甲就可以免责。本题中,因为甲已经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所以甲是免责的。而乙因为过错撞倒全部标志,根据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丙没有过错,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用承担责任。
【该题针对“危险活动及物件致害侵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