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的强化训练题2

2014-04-24 14:04:12 字体放大: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孳息的判断。孳息是基于原物所产生的新物,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物;法定孳息,是指原物依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物。选项D不属于孳息,选项E属于天然孳息。

【该题针对“物的概念和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784】

2、【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内容均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共有是共有人共同对一个标的物享有一个所有权,而不是两个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成立的标志是出质人交付质物。公示、公信原则是指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均应当具备法定的公示方式,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使公示有瑕疵,善意受让人也不负返还义务。

【该题针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791】

3、【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分类及形式。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占有是动产物权享有的公示方法,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这里要注意区分。从物权的存在须以它所从属的权利的存在为前提,主权利消灭时,从物权也随之消灭。注意从物权的存在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这个主权利不一定是物权,还有可能是债权,比如担保物权就是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的从物权。

【该题针对“物权的分类及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793】

4、【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优先效力。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享有的不是用益物权而是债权范畴,是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另外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律的特殊规定,不是物权的优先力的体现。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C这个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物权的优先效力是针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但选项D是两个抵押权之间效力的表现,也就是两个物权之间效力的表现,并不是物权与债权之间效力的体现,所以不能体现物权的优先力。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B的意思是说设定了抵押权、质权的债权优先于没有设定抵押权、质权的债权。这是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一个体现。选项E涉及的是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将自己享有的份额出售时,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这种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这也是物权优先效力的体现。

【该题针对“物权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799】

5、【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特征。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自物权;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定物权。但是所有权和用益物权都是独立的物权。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而用益物权人则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以选项A、C正确。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享有不以占有物为前提。所以选项B错误。具有弹力性是所有权的特征,用益物权没有这个特征。所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所有权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01】

6、【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取孳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收取天然孳息,比如从果树上摘果实,母牛生下小牛等,都不属于法律行为,所以属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是原始取得。所以选项E正确。因继承而取得所有权,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受遗赠而取得所有权,属于依单方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孳息所有权一般归原物所有人,但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分离的,应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42810】

7、【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所以选项A表述正确;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使用共有部分时不需要征得其他业主同意。所以选项B、C表述错误;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但不需要征求房地产开发商的意见。所以选项D表述错误。

【该题针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0532189】

8、【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1)担保物权是一种从权利,而被担保的债权则为主权利。所以选项A正确。(2)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所以选项B正确。(3)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的分割、部分灭失或转让,被担保债权的分割或部分转让,均不影响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仍然能够完整地行使其担保物权。所以选项C正确。(4)权利担保物权是以权利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如权利质权都属于权利担保物权。所以选项D错误。(5)担保物权是定限物权,属于不完全物权,物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所以选项E正确。

【该题针对“担保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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