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随章笔记:第八章3

2014-05-07 16:00:50 字体放大:  

(二)税目、税率

税目

税率

税目

税率

1.文化体育业、邮电通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

3%

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5%

3.娱乐业

5%~20%

▲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文化业、体育业。

1.文化业

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

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税。

①表演,是指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②播映,是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

提示:电影院销售饮料等商品,属于兼营行为,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提示:广告的播映不按本税目征税,广告按服务业征税。

③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的业务,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

提示:培训业务如果培训机构有培训资质,按照“文化体育业”3%计算纳税;没有培训资质按照“服务业”5%计算纳税。

④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2.体育业

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的场所的业务。

提示:如果仅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体育比赛提供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按5%计算纳税。

▲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

提示:包括邮务物品销售、电信物品销售。

▲建筑业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提示:修理修配不同于修缮,修理修配针对货物,修缮针对建筑物、构筑物。

▲交通运输业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本税目的征税范围。

提示1:搬家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

提示2:湿租、程租、期租按照“交通运输业”纳税;干租、光租按照“服务业”纳税。

提示: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业“营改增”,但不含铁路。

▲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金融、保险。

提示:不局限于金融保险企业。

▲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提示:试点地区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提示:不属于无形资产税目中列举范围的不征税。2012年2月1日起,增加了“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子目。

例如:目前,转让“矿产资源采矿权”应该按“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计算纳税,但转让“公路线路经营权”则不属于征收范围,不应该征收营业税。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注意: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娱乐业

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娱乐业适用5%~20%的税率,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此外还要注意: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特殊混合销售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特殊混合销售),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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