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章第5节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2013-11-22 13:08:5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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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章第5节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一)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

1.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2.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程序和形式

(二)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p13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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