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利息费用的税前扣除
3.保险费。
人险社会保险依据规定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商业保险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规定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财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典型例题】(2012年考题)
2011年某软件生产企业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2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用35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其中职工培训经费4万元);另为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12万元、补充医疗保险8万元。2011年企业申报所得税时就上述费用应调增应税所得额( )万元。
A.7
B.9
C.12
D.2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标准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扣除限额=200×5%=10(万元),实际发生了12万元,需要调增所得额2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扣除限额=200×5%=10(万元),实际发生了8万元,不需要调整。职工福利费扣除的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了35万元,需要调增所得额7万元;软件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所以支付的4万元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2.5%=5(万元),实际发生了4万元,可以全额扣除;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200×2%=4(万元),实际发生3.5万元,可以全额扣除。综上分析,上述费用应调增所得额为9万元。
4.借款费用和利息费用。
借款用途
(区分资本化与费用化)生产经营活中发生的合理的不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资金来源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包括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无关联性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A(利率制约)
关联企业借款利率制约处理原则同上A
本金制约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特例:能够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B
自然人借款股东或关联自然人借款处理原则同关联企业
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符合条件只受利率制约
条件: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签订借款合同
【典型例题】
甲公司投资注册乙公司(均为非金融企业),乙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已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8%;甲公司占乙公司股权比例及借款有如下几种假设:
1.占比20%,乙向甲借款500万元,10%年利率;乙实际税负高于甲,且无法证明借款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答案解析』
扣除标准:200×2×8%=32(万元)
实际利息支出:500×10%=50(万元)
超过的18万元作纳税调整。
2.占比20%,乙向甲借款600万元,9%年利率;可以提供税法规定的相关资料以证明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答案解析』
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只受利率制约。
扣除标准:600×8%=48(万元)
实际利息支出:600×9%=54(万元)
超过的6万元作纳税调整。
3.占比60%,乙向甲公司借款600万元,7%年利率;乙实际税负不高于甲公司。
『答案解析』
实际税负不高于C公司,约定年利率7%低于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利息600×7%=42(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典型例题】
某企业2011年“财务费用”账户列支350万元,其中: 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8月31日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6月1日为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经批准向其他企业融资100,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12%,按月付息,本年实际支付利息7万元。该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财务费用。
『答案解析』允许扣除的财务费用=[350-(22.5+7)]+22.5÷9×4+100×6%÷12×7=334(万元)
1年期银行利率=(22.5÷3×4)÷500×100%=6%。
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
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公式为: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典型例题】(2012年考题)2011年1月1日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借款2800万元,期限1年;同时公司接受张某投资,约定张某于4月1日和7月1日各投入400万元;张某仅于10月1日投入600万元。同时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该公司2011年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A.171.5
B.178.5
C.175
D.19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额与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额时扣除。
方法一:2011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2800×7%-[2800×7%×3/12×400/2800+ 2800×7%×3/12×800/2800 + 2800×7%×3/12×200/2800] =196-24.5=171.5(万元)
方法二:
2011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2800×7%×3/12+(2800-400)×7%×3/12+(2800-800)×7%×3/12+(2800-200)×7%×3/12=1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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