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知识点八、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联系:第一,税法借用了民法的概念。第二,税法借用了民法的规则。第三,税法借用了民法的原则。
区别:第一,调整的对象不同。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于横向经济关系;而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属于纵向经济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一方固定是国家及其税务机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则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公民之间不固定的关系。
第二,法律关系的建立及其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建立及其调整是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的,民事主体双方的地位平等,意思表示自由。民法原则从总体上说不适用于税收法律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税收法律关系中,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
第三,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