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关税
第八节 关税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项目 |
内容 |
关税缴纳 |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
关税强制执行 |
两种形式: |
关税退还 |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 |
关税补征和追征 |
1.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
本章内容总结:
1.掌握完税价格
2.掌握应纳税额计算
3.熟悉减免税、关税分类、税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