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资源税
【本章考试题型】
题型/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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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单选题 |
5题5分 |
5题5分 |
5题5分 |
多选题 |
2题4分 |
2题4分 |
2题4分 |
计算题 |
— |
— |
— |
综合题 |
— |
— |
— |
本章合计 |
9分 |
9分 |
9分 |
【本章内容结构】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了解)
第二节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征税范围★
第四节 税目、税率★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申报与缴纳★
【本章重点内容】
资源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额计算、与增值税关系、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地点
答疑编号:NODE00719700070100000003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一、概念
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二)具有受益税性质(是资源有偿分配)
(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
三、立法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例题·多选题】下列原则属于资源税立法原则的有( )。
A.平等互利原则
B.效率优先原则
C.个别征收原则
D.普遍征收原则
E.级差调节原则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资源税立法原则概括为两点,即普遍征收、级差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