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第一章第3节亏损弥补

2013-11-23 11:28:28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为将要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财务与会计第一章第3节亏损弥补”的内容,希望这篇文章在考生们备战的时候能够提供有用的知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财务与会计第一章第3节亏损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营利。

注意:(1)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是税法调整后的金额;(2)五年弥补期是以亏损年度后第一年度算起,连续五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3)连续发生年度亏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后亏后补。

想要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通过阅读“财务与会计第一章第3节亏损弥补”一文,相信对该知识点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小编祝愿考生们能够积极备考,祝各位考试顺利!

相关推荐:

财务与会计第一章第1节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

财务与会计第一章第1节各国对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性做法

财务与会计第一章第2节纳税义务人

<--注册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