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3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
1.首先应认定记账本位币及记账汇率
通常记账汇率选择:
①即期汇率
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②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即按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
2.当发生外币业务时,应以记账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登账,并对外币账户的金额进行双重登记。如果是收到外币资本投入,应当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按此标准核算不会出现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3.期末应采用期末现行汇率对所有外币账户(外币货币性项目)进行调账,并对汇兑损益进行认定。
8.8.4 外币业务的具体核算
1.一般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2.特殊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1)外币兑换的会计处理
当买入外币时:
借:银行存款--外币户(按记账汇率折算)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应以银行挂牌卖价来折算)
当卖出外币时: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应以银行挂牌买价来折算)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银行存款--外币户(按记账汇率折算)
(2)接受外币资本的投入
借:银行存款--外币户(按投资当日的现行汇率来折算)
贷:实收资本--外方(按投资当日的市场汇率来折算)
3.期末汇兑损益的认定
认定公式:
(2)汇兑损益的归属方向
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记入工程成本;
②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而且属于筹建期内发生的部分则列入发生当期的"管理费用";
③既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又未发生在筹建期内的部分则计入各期损益列为"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要点提示】外币业务的一般会计处理关键有两个考点:一是外币业务发生时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二是期末汇兑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原则,特别是费用归属的对象及净损益额的计算。
【例题21】某企业外币业务核算采用当月月初的市场汇率作为即期汇率近似汇率,并作为当月外币交易业务的折算汇率,并按月计算汇兑损益。当年5月1日的市场汇率为$1:¥7.1。当年4月30日的市场汇率为$1:¥7.1,各外币账户当年4月30日的期末余额见表8-3。
表8-3
外币账户 外币余额(美元) 折算汇率 记账本位币金额(人民币元)
银行存款 100000 7.1 710000
应收账款——甲企业 10000 7.1 71000
应付账款——A企业 10000 7.1 71000
短期借款 15000 7.1 106500
该企业5月份外币收支业务如下:
(1)5日,收回甲企业货款8000美元。
(2)8日,支付A企业货款5000美元。
(3)20日,归还短期借款10000美元。
(4)23日,出售甲企业产品一批,货款25000美元,货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到。
根据上述业务资料,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金):
(1)借:银行存款(美元户)($8 000×7.1) 56800
贷:应收账款--甲企业(美元户)($8 000×7.1) 56800
(2)借:应付账款--A企业(美元户)($5 000×7.1) 355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5 000×7.1) 35500
(3)借:短期借款(美元户)($10 000×7.1) 71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10 000×7.1) 71000
(4)借:应收账款--甲企业(美元户)($25 000×7.1) 17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7500
若当年5月31日的市场汇率为$1:¥7.05,则该企业调整各外币账户余额见表8-4~表8-7。
表8-4 银行存款(美元户)
摘要 美元 汇率 人民币
期初余额(借) 100000 7.1 710000
借方发生额 8000 7.1 56800
贷方发生额 15000 7.1 106500
期末余额 93000 660300
期末调整 93000 7.05 655650
汇兑损益 4650(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