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解读第四篇
税法
2014年注会《税法》大纲变化看起来应该不算很大,但预计2014年《税法》教材的细节变化肯定很大。这是因为税法本身堪称“碎法”,本身十分琐碎,尤其是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更新,更会带来大小税种都会随之发生一些变化。再加上营改增这一热点问题,所以大家备考注会税法时教材务必要用最新版本。2014年大纲显示,税法教材仍会保持14章的架构,提醒大家看完本解析后,如果你考今年注会税法,那么,准备买2014年《税法》教材吧。以下是大纲的一些变化:
一、第一章《税法总论》重新编写,2013年税法大纲所列的四节内容“1.税法的概念2.税法基本理论3.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4.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分别改为“1.税法的目标2.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3.税收法定主义4.税法要素5.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6.税收执法7.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二、第二章《增值税法》中增加“4.增值税的计税方法能力等级为2”,删除“5.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加“6.简易征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原书“6.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中“(1)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为“(1)混业经营”;“10.税收优惠”中增加“(3)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11.征收管理”中增加“(4)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征收机关”
三、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中项下“9.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加“(1)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这一条让小编想起2013年某媒体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报道,加上这一内容是否与此有关,我们存而不论,但可以预见新增内容一般会出考题,这一内容可以出个单选后者多选题吧。
总体说来,2014年《税法》大纲第一章、第二章变化都很大,相比2013年,不仅税法总论部分内容完全更新,营改增的内容也更为丰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