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核注意事项

2014-10-23 10:48:05 字体放大:  

天津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核注意事项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负责组织实施。成绩复核工作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数的错登、错加等,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财政部考办应当在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结束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公布成绩复核结果。考生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