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会税法:营改增10大核心要点之混业经营
“营改增”10大核心要点之
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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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
核心要点详情:
混业经营是指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或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纳税人从事增值税不同税率、征收率的经营活动。
税务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提示】混业经营是“营改增”之后出现的新提法。
【相关链接】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税务处理原则: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兼营和混业经营的比较:
经营 行为 |
分类和特点 |
税务处理原则 |
兼营 |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项目 |
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 |
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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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 经营 |
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征收率应税项目 |
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