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会税法:营改增核心要点之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和行业

2014-10-22 14:05:12 字体放大:  

2014年注会税法:营改增核心要点之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和行业

“营改增”10大核心要点之

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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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推进时间

(二)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行业

核心要点详情:

(一)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推进时间

试点起始时间

地区

2012年1月1日

上海市

2012年9月1日

北京市

2012年10月1日

江苏省、安徽省

2012年11月1日

福建省、广东省

2012年12月1日

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

2013年8月1日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2014年1月1日

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自2014年6月1日

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二)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行业

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3.邮政服务业

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4.电信业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 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500万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