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第十讲
营业税——余额计税的项目
营业税的营业额的确定,有的是用收到的价款全额确定,有的是用全部价款扣除部分金额确定,为防止在计算时容易混淆,特将余额计税的项目总结如下,除此之外都是全额征税,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有错误或者遗漏的,欢迎指正。
1.交通运输业
①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
②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处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
营业额=全程运费-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
2.建筑业
①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
营业额=工程的全部承包额-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
②从事建筑劳务
营业额=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③从事安装工程作业
营业额=安装劳务收入(不包括:设备价款)
④从事装饰劳务
营业额=装饰劳务收入取得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包括:原料、主料的价款)
3.金融保险业
①金融企业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营业额=(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都不含税费)
③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
营业额=全部收入-支付给委托方的价款
④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
营业额=全部保费收入-分保保费
4.邮电通信业
①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
营业额=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
②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
营业额=全部收入-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
5.娱乐业(搞笑)
6.文化体育业(木有)
7.服务业(项目比较多,基本原则就是手续费、佣金)
①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
建筑业营业额=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的收入
代理业营业额=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人支付拆迁补偿费取得的全部收入-支付的拆迁补偿费
②广告代理业
营业额=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广告发布费
③旅游业
营业额=收取的旅游费-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交通费、门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④从事物业管理的
营业额=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租金的的价款
⑤无船承运业务
营业额=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
8.销售不动产、受让土地使用权
①单位和个人销售转让购置的不动产、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营业额=全部收入-购置或受让原价
②单位和个人销售转让抵债所得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营业额=全部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作价
③个人销售购买≥5年的非普通住房,
营业额=销售收入-购买价款
其他余额计税情况:
1.退款
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 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2.销售价款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发票上的,
营业额=销售价款-折扣额
折扣额另行开票的,不得扣除。
3.预收性质的价款
单位和个人因财务会计核算方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收入时,允许从营业额中扣除。
4.劳务公司
营业额=从用工单位取得的全部价款-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保险费、公积金
5.购置税控收款机(增值税税抵减营业税)
注:所有上述可扣除的金额,均应提供相关合法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