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会会计预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2014-11-03 14:54:17 字体放大:  

2015年注会会计预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初始计量的一般原则: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①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②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

③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

④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⑥盘盈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