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点拨:本考点2012年出过单选题,考生着重掌握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内容导航】:
(一)租赁债权的确认
(二)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三)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四)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
(五)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六)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
【高频考点】: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第一种情况: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
2.第二种情况: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
3.第三种情况: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售价高于资产公允价值。
4.第四种情况: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售价低于资产公允价值且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 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有关损益应于当期确认;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使用期限内摊销。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