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统计师考试政策及事项
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价格鉴证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431-87652208。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431-89653558(用书),88905939、82727055(培训)。
(三)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用书与省标准研究院联系,电话:0431-85233258。
(四)注册测绘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测绘职业资格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431-87932112、87930707。
(五)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试用书与中国商务出版社(原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考试教材发行部联系,电话:010-64286917,传真:010-64241981。
(六)通信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0431-85171011。
(七)审计考试用书和培训省(中)直单位考生与省审计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5265083;各市(州)考生与当地审计局联系。
(八)统计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统计局联系,电话:0431-88905647。
(九)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
(十)物业管理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431-82752598(培训)、82770066(用书)。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