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统计师考试报名

2014-09-03 14:43:47 字体放大:  

2014年四川统计师考试报名

 

各市(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统计局:

为促进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全国统计考办印发的《关于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对2014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9日(星期日)。

1.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3.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全省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统一定为2014年5月4日至7月30日。各地考试报名机构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工作。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按属地化原则主要由各市(州)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考生信息采集以及考试用书征订、考试费用收取等具体工作。

特别提醒: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执行(见川人社办发[2014]19号文件)。

三、上报考试信息

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是预订试卷的依据。各地要严把资格审查关,按照《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1)认真录入,遵照《全省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件2)编制准考证号码,要通过反复核实,做好考生信息的汇总工作,确保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州)统计考办自行确定,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特殊设置必须说明情况),5人以下不单独设置考场。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试卷预订种类分30份(袋装,下同)、25份、20份、15份、10份、5份六种。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成都,考生准考证由省统计考办统一制定并在9月15日前下发电子版给各市(州)统计局,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各地务必于8月1日前上报初级、中级的考场设置表(附件3),务必于8月15日前上报初级、中级、高级的考生数据库。各市(州)统计局在上报高级考生数据库时,暂不填写准考证号码。

考场设置表和考生数据库的上报方式:可通过省统计局人事处FTP上报(网址ftp://10.51.8.12,用鼠标双击“rjc”文件夹),或通过电子邮件上报。

四、考试大纲及教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请各市(州)统计局于7月31日前,根据需要向省统计考办征订初级、中级和高级的考试用书(教材)数量(订多不退)。考试用书(教材)的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五、考试收费标准

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执行。

请各市(州)统计局于10月31日前,根据省统计考办出具的《收款通知单》,及时、足额缴纳考试费和教材费。

六、考试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根据全省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发扬严谨、周密、高效的工作作风,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省统计考办将尽可能为各地考务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考试期间要安排值班,值班时间为10月19日8:30至18时。请各地于考前一个星期内将值班人员的姓名、值班电话和手机号码上报省统计考办。

(二)强化保密意识、安全意识。各地要妥善做好试卷运送、交接和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