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知识:中国主要统计指标简介一
三、资料来源
国家调查队系统负责PPI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选定近6万家调查企业;市级国家调查队向调查企业布置调查任务;各调查企业需按月填报本企业每月5日和20日出厂、购进时点价格并报送市级调查队;企业原始资料经市级调查队、省级调查总队审核后报送国家统计局。
四、数据公布
全国PPI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对外发布,每月一次。发布内容包括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指数、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总指数、各主要类别指数的环比、同比数据。
六、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一、基本定义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农村居民纯收入按照农村住户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
农村居民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具体是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当年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交纳的各种税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及农村内部亲友间赠送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二、统计和计算方法
以国家和省为总体,采取三阶段、对称等距、随机抽样方法抽取调查住户,由抽中的住户进行记账,通过对记账资料的整理获得每户的纯收入,逐级审核上报国家统计局,采取超级汇总的方法计算全国和分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具体是在每个省中采取省抽县、县抽村、村抽户的方法抽取样本。全部调查县数为883个,调查住户6.8万多个。调查县中的调查村和调查户每五年轮换一次。收集农村住户的现金和实物收入、支出资料。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过程是,先分户调查收集数据,然后分户计算纯收入,由省级国家调查总队汇总全省纯收入,由国家统计局汇总全国纯收入。然后分别计算全国和各省的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内部亲友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调查户纯收入之和/调查户常住人口总和
三、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制定并实施全国统一的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组织各级国家调查队将账本发送到抽中的6.8万住户,由县级调查队对其进行培训。通过日记账和访问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获得农村居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和社会活动方面的数据。被抽中的居民家庭通过填报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日记账和农村居民家庭实物收支台账的方式获得农村居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和社会活动方面的数据。在抽中的每个调查村配备一名辅助调查员负责本村调查户的记账工作,指导调查户的记账,定期督促检查调查户的记账情况。辅助调查员还要负责定期收集调查户的登记账册,审核后上报县调查队。
四、数据公布
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和分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每年一次。
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基本定义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将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支出之后,按照居民家庭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其中,家庭总收入是指该家庭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人员从各种渠道得到的所有收入之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志着居民的购买力,用以衡量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
二、统计和计算方法
全国和各省(区、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国家统计局依据各级国家调查队逐级审核上报的城镇居民数据,进行超级加权汇总而获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具体方法是:
一是确定记账户。国家统计局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式确定各省(区、市)的调查市(县、区),全国共有476个调查市(县、区);以省级为总体在满足抽样调查数据质量要求下,按城镇人口比例分配调查市(县、区)的记账户数;从城镇住户大样本调查所获得的抽样框中,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式选取记账户,由记账户按要求进行记账,全国共有6.5万户调查户。
二是确定调查户权数。为某一类市县中每一调查户平均所代表的住户数目,按照一定的标准将省内所有市县进行分类,每一调查户权数为该类市县内所有市区社区(居委会)住户总数除以该类市县内所有参加汇总的调查户数。在同一类市县中,各调查户的权数相同。
三是计算每一记账户的可支配收入和家庭人口数。由账本资料获得。
四是国家统计局计算全国和省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各市县级调查队通过省级国家调查总队将所有审核无误的原始数据上报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对6.5万户调查户资料采用超级加权汇总的方式,计算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计算生成分省数据。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