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级统计师考试报考详情

2014-09-10 13:45:22 字体放大:  

2014年高级统计师考试报考详情

2014年高级统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简介

高级统计师的“考评结合”工作由人事部和国家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工作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实施。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会同国家统计局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国家统计局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出版、发行,组织命题、建立题库、阅卷和指导考试工作。人事部、国家统计局协商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各地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报名、实施考试、向应考人员反馈考试成绩。

获得“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当地有效证明,才有资格向当地评审组织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各地评审组织审查申报人具有“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符合当地规定的申报高级统计师外语水平、有在统计岗位上履行职务的能力,允许参加评审。评审通过者颁发各地人事部门和统计部门联合用印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间

2014年高级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在4—6月份。【点此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条件

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考试时间

2014年高级统计师考试时间:10月19日。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考试科目

科目设置为一科《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要考核六个方面的内容:统计调查设计、管理;统计调查的组织和实施;统计整理;统计分析;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分类标准;统计法规和管理体制。要求应考人员掌握与上述六个方面业务工作能力相关的理论和方法知识,强调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考试一般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试题型

考试的题型主要有两种:简答题和案例分析计算题。考试试题以案例分析计算题为主,以简答题为辅,具体题型以当年试卷为准。简答题要求答题简明扼要,案例分析计算题要求先认真审阅已给的背景材料,然后判断考核要点,并运用所学知识围绕要点展开计算或分析。案例分析计算题是综合性较强的题目类型,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和运用统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成绩查询

高级统计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

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五年(个别地方有效期是3年,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统计考试部门)。合格证明逾期,必须重新参加考试。考虑到各地统计专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密集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允许各地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考试有效标准,颁发只在本地、当年度有效的证明。

合格标准

《高级统计实务》科目试点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150分)。

资格评审

获得“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当地有效证明,才有资格向当地评审组织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各地评审组织审查申报人具有“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符合当地规定的申报高级统计师外语水平、有在统计岗位上履行职务的能力,允许参加评审。各地组织社会化评审委员会评审。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评审实施意见,报国家统计局备案。各省评审实施意见应向社会公布。评审通过者颁发各地人事部门和统计部门联合用印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