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统计师考试简介
考试简介
统计师,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成立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人事司。国家统计局设立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编写暨命题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和命题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人事司负责。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北京地区考试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考试日期及时间统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设在每年10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分在两个半天进行,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FormatImgID_0#发展前景
统计部门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统计工作比会计工作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过程中,翔实的、大量的、丰富的统计资料无疑是制定发展规划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是如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统计工作愈来愈显示出其重要作用和地位,统计师的前景是看好的。
#FormatImgID_1#就业方向
主要在统计局做政府统计、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工作、企业里做市场调查及统计分析等相关事务。
#FormatImgID_2#制度规定
点击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统计师考试报名详情
#FormatImgID_3#报名时间
各地2014年统计师考试报名还未展开,根据各省市不同情况,有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如宁夏、湖北省等。也有统计局人事处或地区县(自治县)统计局报名的,如重庆、河北省等。
#FormatImgID_4#报考条件
(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在统计岗位上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 统计 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4、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已担任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上述第(一)条基本条件中规定的要求,如本人自愿,也可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五)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统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注:以上统计师考试报考条件仅供参考,准确报考条件请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
#FormatImgID_5#免考条件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具体规定如下:
1、自2007年6月1日起,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自2007年6月1日起,其他专业的大专(即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以外的大专专业)必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即必须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科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自2007年6月1日起,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详见附件中的目录)
4、自2007年6月1日起,其他专业本科(即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外的本科)必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即必须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科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注:以上统计师考试免考条件仅供参考,准确免考条件请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