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的职能与工作任务
(一)、统计的职能
统计是在质的规定的前提下,对客观事物进行量的研究。它既可以观察量的活动范围,又可以研究质的数量界限,还可以观察现象之间相互影响的数量关系。因此,统计具有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
统计信息职能是指统计具有信息服务的功能,也就是统计通过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得到统计资料,在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再经过反复提炼筛选,提供大量有价值的、以数量描述为基本特征的统计信息,为社会服务。
统计咨询职能是指统计具有提供咨询建议和对策方案的服务功能,也就是指统计部门利用所掌握的大量的统计信息资源,经过进一步的分析、综合、判断,为宏观和微观决策,为科学管理提供咨询建议和对策方案。统计咨询分为有偿咨询和无偿咨询两种。统计咨询应更多地走向市场。
统计监督职能是指统计具有揭示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偏差,促使社会经济运行不偏离正常轨道的功能,也就是统计部门以定量检查、经济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等为手段,揭示社会经济决策及其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使社会经济决策及其执行过程按客观规律的要求进行。
统计信息职能是统计最基本的职能,是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职能能够发挥作用的保证,反过来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职能的强化又会促进统计信息职能的强化。统计的三种功能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故又称为整体功能。
请思考:试从统计职能的角度说明统计的现实意义。
(二)、统计工作的任务
统计的职能决定了统计工作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实行统计监督。”与其相适应的具体任务是:调查、整理社会经济活动的各种数字资料;在此基础上,对社会经济活动过程极其结果进行主观与客观、横向与纵向、静态与动态的综合分析,提供信息产品;判断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行状态,提出相应的咨询意见,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行过程,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企业经营管理和科学研究提供客观依据。为了完成上述任务,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公正、及时、方便”,这是衡量统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