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的分类——划分为下列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利和利息收入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价
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归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务处理
发生业务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股票 | 债券 | |
1.购入 |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
2.收息收利 |
非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持有期内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
非持有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
3.资产负债表日 | ①若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若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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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值 |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出原累计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减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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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售 | ①借:银行存款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若为损失做相反分录) |
关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记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