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概述
固定资产 | |
特征 |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
条件 | (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二、固定资产的取得
(一)外购固定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关注:
税法规定,自2009年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特指“使用期限超过l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一般纳税人购入不动产以及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进项税不得抵扣。
关注:
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 会计处理 |
1.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2.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3.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 |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
4.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劳务 |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
5.在建工程发生的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 |
6.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在建工程成本 |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
(三)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
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投资时,应按双方协商确认的价值计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除外。如果固定资产的价值大于投资方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有的份额,其差额应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
此外,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未提足折旧的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大修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