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的特点
1.股分制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2.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尽可能保持稳定的股利政策
3.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考虑到企业未来对资金需求以及筹资成本
4.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考虑到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二、股利政策的基本理论
(一)股利无关论
股利无关论认为,企业的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任何影响。
该理论是由美国财务学专家米勒(Miller)和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于1961年在他们的著名论文《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价值》中首先提出的,因此这一理论也被称为MM理论。MM理论的基本假设是完全市场理论。
完全市场理论的基本含义是:
①资本市场具有强式效率性。所谓强式效率性是指股票的现行市价已经反映了所有已公开或未公开的信息,任何人甚至掌握内部信息的内线人也无法在股市上赚取超额报酬。
②没有筹资费用(包括股票发行和交易费用)。
③不存在个人和公司所得税。
④公司的投资决策与股利决策是彼此独立的。
在这些假设基础上,MM理论认为,投资者不会关心公司股利的分配情况,公司的股票价格完全由公司投资方案和获利能力所决定的,而并非取决于公司的股利政策。在公司有较好的投资机会的情况下,如果股利分配的较少,留利较多,公司的股票价格也会上升,投资者可以通过出售股票来换取现金;如果股利分配的较多,留利较少,投资者分得现金后会寻求新的投资机会,而公司仍可以顺利地筹集到新的资金。所以,股票价格与公司的股利政策是无关的。
(二)股利相关论
股利相关论认为,企业的股利政策会影响到公司股票的价格。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有:
1.一鸟在手论
这种观点认为,在股利收入与资本利得之间,投资者更倾向于前者。因为股利是现实的有把握的收益,而股票价格的上升与下跌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与股利收入相比风险更大。因此,投资者更愿意购买能支付较高股利的公司股票,这样,股利政策必然会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这一理论用西方一句谚语来形容就是“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所以,该理论也被称为“一鸟在手论”。
2.信息传播论
这一理论认为,股利实际上给投资者传播了关于企业收益情况的信息,这一信息自然会反映在股票的价格上,因此,股利政策与股票价格是相关的。如果某一公司改变了长期以来比较稳定的股利政策,这就等于给投资者传递了企业收益情况发生变化的信息,从而会影响到股票的价格。股利提高可能给投资者传递公司创造未来现金能力的增强,该公司的股票价格就会上涨;反之,股利下降可能给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状况变坏的信息,该公司股票的价格就会下跌。
3.假设排除论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MM理论的假设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不存在的,首先,即使非常完善、成熟的资本市场,如纽约证券市场,也不具备强式效率性,因此MM理论的完善市场理论假设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其次,在资本市场上,不可能没有筹资费用,也不可能没有个人或公司所得税的存在;再者,公司的投资决策有时是与股利政策相关的,投资决策由于对资金的需求,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股利政策。基于此,MM理论在现实生活中是站不住脚的。
三、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
(一)法律因素
资本保全的约束、企业积累的约束、企业利润的约束、偿债能力的约束。
1.资本保全的约束
资本保全——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做出的法律限制。
股份公司只能用当期利润或留用利润来分配股利,不能用公司出售股票而募集的资本发放股利。这样是为了保全公司的股东权益资本,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2.企业积累的约束
企业积累的约束要求股份公司在分配股利之前,应当按法定的程序先提取各种公积金。这也是为了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就明确规定,股份公司应按税后利润做出规定的扣除之后的l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并且鼓励企业在分配普通股股利之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只有当公积金累计数额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才可不再提取。
3.企业利润的约束
企业利润的约束规定只有在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全部弥补完之后,若还有剩余利润,才能用于分配股利,否则不能分配股利。
4.偿债能力的约束
偿债能力的约束规定企业在分配股利时,必须保持充分的偿债能力。企业分配股利不能只看利润表上的净利润的数额,还必须考虑到企业的现金是否充足。如果因企业分配现金股利而影响了企业的偿债能力或正常的经营活动,则股利分配就要受到限制。
(二)债务契约因素
债务契约——指债权人为了防止企业过多发放股利,影响其偿债能力,增加债务风险,而以契约的形式限制企业现金股利的分配。
这种限制通常包括:
①规定每股股利的最高限额;
②规定未来股息只能用贷款协议签定以后的新增收益来支付,而不能动用签定协议之前的留存利润;
③规定企业的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低于一定标准时,不得分配现金股利,等等。
(三)公司自身因素
公司自身因素的影响----指股份公司内部的各种因素及其面临的各种环境、机会而对其股利政策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现金流量、举债能力、投资机会、资金成本等。
1.现金流量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有充足的现金,否则就会发生支付困难。公司在分配现金股利时,必须要考虑到现金流量以及资产的流动性,过多地分配现金股利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持有量,影响未来的支付能力,甚至可能会出现财务困难。
2.举债能力
举债能力是企业筹资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同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举债能力会有一定的差异。公司在分配现金股利时,应当考虑到自身的举债能力如何,如果举债能力较强,在企业缺乏资金时,能够较容易地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资金,则可采取比较宽松的股利政策;如果举债能力较差,就应当采取比较紧缩的股利政策,少发放现金股利,留有较多的公积金。
3.投资机会
企业的投资机会也是影响股利政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企业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企业就应当考虑较少发放现金股利,增加留存利润,用于再投资,这样可以加速企业的发展,增加企业未来的收益,这种股利政策往往也易于为股东所接受。在企业没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往往倾向于多发放现金股利。
4.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是企业选择筹资方式的基本依据。留用利润是企业内部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它与发行新股或举借债务相比,具有成本低、隐蔽性好的优点。合理的股利政策实际上是要解决分配与留用的比例关系以及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留用利润的问题。如果企业一方面大量发放现金股利,另一方面又要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较高成本的资金,这无疑是有悖于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以及企业的资金成本等问题。
(四)股东因素
股利政策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能实施,股东对公司股利政策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一般来说,影响股利政策的股东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追求稳定的收入,规避风险
有的股东依赖于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维持生活,如一些退休者,他们往往要求公司能够定期地支付稳定的现金股利,反对公司留利过多。还有些股东是“一鸟在手论”的支持者,他们认为留用利润而可能使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还是取得现
实的股利比较稳妥,可以规避风险,因此,这些股东也倾向于多分配股利。
2.担心控制权的稀释
有的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对公司拥有一定的控制权,他们出于对公司控制权可能被稀释的担心,往往倾向于公司较少分配现金股利,多留存利润。如果公司发放了大量的现金股利,就可能会造成未来经营资金的紧缺。这样就不得不通过资本市场来筹集资金,如果通过举借新的债务筹集资金,就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如果通过发行新股筹集资金,虽然公司的老股东有优先认股权,但必须要拿得出一笔数额可观的资金,否则其持股比例就会降低,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就有被稀释的危险。因此,他们宁愿少分现金股利,也不愿看到自己的控制权被稀释,当他们拿不出足够的现金认购新股时,就会对分配现金股利的方案投反对票。
3.规避所得税
按照税法的规定,政府对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后,还要对股东分得的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各国的税率有所不同,有的国家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边际税率很高。因此,高收入阶层的股东为了避税往往反对公司发放过多的现金股利,而低收入阶层的股东因 企业而低收入阶层的股东因个人税负较轻,可能会欢迎公司多分红利。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股东从公司分得的股息和红利应按20%的比例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对股票交易所得目前还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因而,对股东来说,股票价格上涨获得的收益比分得股息、红利更具吸引力。
四、股利政策的类型
(一)剩余股利政策
所谓剩余股利政策,就是在企业确定的最佳资本结构下,税后净利润首先要满足投资的需求,然后若有剩余才用于分配股利。
这是一种投资优先的股利政策。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先决条件是企业必须有良好的投资机会,并且该投资机会的预计报酬率要高于股东要求的必要报酬率,这样才能为股东所接受。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企业,因其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投资者会对公司未来的获利能力有较好的预期,因而其股票价格会上升,并且以留用利润来满足最佳资本结构下对股东权益资本的需要,可以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也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但是,这种股利政策不会受到希望有稳定的股利收入的投资者所欢迎,因为剩余股利政策往往导致各期股利忽高忽低。
实行剩余股利政策,一般应按以下步骤来决定股利的分配额:
1.根据选定的最佳投资方案,确定投资所需的资金数额;
2.按照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确定投资需要增加的股东权益资本的数额;
3.税后净利润首先用于满足投资需要增加的股东权益资本的数额;
4.在满足投资需要后的剩余部分用于向股东分配股利。
优点:根据MM理论,企业都有一个最佳资本结构,在最佳资本结构下企业的综合资金成本才最低,企业才可能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理财目标。因此,股利政策要符合最佳资本结构的要求。
缺点:如果股利政策破坏了最佳资本结构,就不能取得使公司的综合资金成本达到最低的效果。
(二)固定股利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
这是一种稳定的股利政策,它要求企业在较长时期内支付固定的股利额,只有当企业对未来利润增长确有把握,并且这种增长被认为是不会发生逆转时,才增加每股股利额。稳定的股利政策在企业收益发生一般的变化时,并不影响股利支付,而是使其保持稳定的水平。实行这种股利政策者都支持股利相关论,他们认为企业的股利政策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股利的发放是向投资者传递企业经营状况的某种信息。
优缺点:
1.股利政策是向投资者传递重要的信息,如果公司支付的股利稳定,就说明该公司的经营业绩比较稳定,经营风险较小,这样可使投资者要求的股票必要报酬率降低,有利于股票价格上升;如果公司的股利政策不稳定,股利忽高忽低,这就给投资者传递企业经营不稳定的信息,从而导致投资者对风险的担心,会使投资者要求的股票必要报酬率提高,进而使股票价格下降。
2.稳定的股利政策,有利于投资者有规律地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特别是那些希望每期能有固定收入的投资者更欢迎这种股利政策。忽高忽低的股利政策可能会降低他们对这种股票的需求,这样也会使股票价格下降。
3.如果公司确定一个稳定的股利增长率,这样,实际上是传递给投资者该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信息,可以降低投资者对该公司风险的担心,从而使股票价格上升。
4.采用稳定的股利政策,维持稳定的股利水平,有时可能会使某些投资方案延期,或者使公司资本结构暂时偏离目标资本结构,或者通过发行新股来筹集资金,尽管这样可能会延误了投资时机,或者使资金成本上升,但是,持稳定股利政策观点者,仍然认为这也要比减发股利或降低股利增长率有利得多,因为突然降低股利,会使投资者认为该公司经营出现困难,业绩在下滑,可能使股票价格快速下跌,这对公司更不利。
这种股利政策可能会给公司造成较大的财务压力,尤其是在公司净利润下降或现金紧张时,公司为了保证股利的照常支付,容易导致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在非常时期,可能不得不降低股利额。
适用性:这种股利政策一般适用于经营比较稳定的企业采用。
(三)固定股利支付率股利政策
这是一种变动的股利政策,企业每年都从净利润中按固定的股利支付率发放股利。这一股利政策使企业的股利支付与企业的盈利状况密切相关,盈利状况好,则每股股利额就增加,盈利状况不好,则每股股利额就下降,股利随经营业绩“水涨船高”。
优点:不会给公司造成较大财务负担;
缺点:股利可能变动较大,忽高忽低,这样可能传递给投资者该公司经营不稳定的信息,容易使股票价格产生较大波动,不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这是一种介于稳定股利政策与变动股利政策之间的折衷的股利政策。
这种股利政策每期都支付稳定的较低的正常股利额,当企业盈利较多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发放额外股利。这种股利政策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在公司盈利较少或投资需要较多资金时,可以只支付较低的正常股利,这样既不会给公司造成较大的财务压力,又保证股东定期得到一笔固定的股利收入;在公司盈利较多并且不需要较多投资资金时,可以向股东发放额外的股利。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既可以维持股利的一定稳定性,又有利于使企业的资本结构达到目标资本结构,使灵活性与稳定性较好地相结合,因而为许多企业所采用。
五、股利支付方式与发放程序
(一)股利支付方式
股份公司分派股利的形式一般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等。
1.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股份公司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利。
现金股利发放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股利政策和经营业绩。
现金股利的发放会对股票价格产生直接的影响,在股票除息日之后,一般来说股票价格会下跌。
2.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是企业将应分配给股东的股利以股票的形式发放。
可以用于发放股票股利的,除了当年的可供分配利润外,还有公司的盈余公积金。
发放股票股利时,一般按股权登记日的股东持股比例来分派,将股东大会决定用于分配的盈余公积金和可供分配利润转成股本,并通过中央结算登记系统按比例增加各个股东的持股数量。股票股利并没有改变企业账面的股东权益总额,同时也没有改变股东的持股结构,但是,会增加市场上流通的股票数量,因此,企业发放股票股利会使股票价格相应下降,一般来说,如果不考虑股票市价的波动,发放股票股利后的股票价格,应当按发放的股票股利的比例而成比例下降。
对于企业来说,分配股票股利不会增加其现金流出量,因此如果企业现金紧张或者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投资,可以考虑采用股票股利的形式。公司的每股利润因股本扩张而被摊薄,这样就可能导致股价下跌。
对于股东来说,虽然分得股票股利没有得到现金,但是,如果发放股票股利之后,企业依然维持原有的固定股利水平,则股东在以后可以得到更多的股利收入,或者股票数量增加之后,股价并没有成比例下降,而是走出了填权行情,这样股东的财富会随之增长。
(二)股利的发放程序
股份公司分配股利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一般是先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分配。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分配预案之后,要向股东宣布发放股利的方案,并确定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发放日。
1.宣布日
宣布日就是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宣布发放股利的日期。
在宣布分配方案的同时,要公布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发放日。
2.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是有权领取本期股利的股东资格登记截止日期。
企业规定股权登记日是为了确定股东能否领取股利的日期界限,因为股票是经常流动的,所以确定这个日期是非常必要的。凡是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登记在册的股东才有资格领取本期股利,而在这一天之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即使是在股利发放日之前买到的股票,也无权领取本次分配的股利。
3.除息日
除息日是指除去股利的日期,即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分开的日期。
在除息日之前购买的股票,才能领取本次股利,在除息日当天或以后购买的股票,则不能领取本次股利。除息日对股票的价格有明显的影响,在除息日之前的股票价格中包含了本次股利,在除息日之后的股票价格中不再包含本次股利,所以除息日股价会下降。
4.股利发放日
股利发放日,也称付息日,是将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某公司于20×9年4月6日举行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并于当日由董事会宣布20×8年的股利分配方案为:每股分派现金股利1.50元,股权登记日为20×9年4月13日,除息日为20×9年4月14日,股利发放日为20×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