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审计相关专业法律精华知识点13

2011-05-19 10:44:10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2006年6月,A公司所在的B省C市的国税局在对A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公司有偷税行为,遂责令其限期缴纳少缴的税款,并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A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C市国税局的决定。A公司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仍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1.有权受理A公司复议申请的机关是( )

A.C市国税局

B.B省国税局

C.B省人民政府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B

【解析】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五、行政复议申请的限制

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间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六、行政复议的受理

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出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