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行债券的发行
实际收到的款项与面值的差额,记入“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企业发行的一般公司债券,无论是按面值发行,还是溢价发行或折价发行,均按债券面值记入“应付债券”科目的“面值”明细科目,实际收到的款项与面值的差额,记入“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企业发行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按债券票面价值,贷记“应付债券——面值”科目,按实际收到的款项与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面值
贷或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二、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和实际利息费用的确认
利息调整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1.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
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借:在建工程(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制造费用
财务费用
研发支出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票面利率计算)
借或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
企业应按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借:在建工程(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制造费用
财务费用
研发支出
贷:应付利息(票面利率计算)
借或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三、应付债券的还本付息
借:应付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