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点:审计抽样的基本程序
审计抽样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审计对象总体
(二)确定样本量
(三)选取样本并审核
(四)评价抽样结果形成审计结论
(一)确定审计对象总体
1.总体的相关性和完整性
相关性是指确定的审计对象总体必须与具体审计目标直接相关。
2.总体中项目的同质性
对于所含项目存在一定差异的总体,应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分层。
3.总体中项目的可辨性
4.总体中项目的充分性
(二)确定样本量
影响样本规模的因素包括:(会判断)
1.总体容量。组成总体的项目个数称为总体容量(也称总体规模)。总体容量越大,抽样所需的样本量越大。
2.总体项目差异。包括误差率(与项目对错有关)和总体标准差(数值有关)
与样本量正向关系,总体项目差异越大,抽取的样本量越大;总体项目差异越小,抽取的样本量越小。
3.审计结论的精确限度
精确限度是指统计抽样所作出的审计结论与总体实际情况之间所允许的误差范围。与样本量成反向关系。精确限度越低,所需要的样本量越大;反之越小。
4.审计结论的可靠性程度
是指统计抽样所作出的审计结论可予信赖的程度。与样本量成正向关系。
(三)选取样本并审核
样本项目的选取遵循随机原则,其样本对总体的代表性就越高。
(四)评价抽样结果形成审计结论
1.分析样本误差
如果选取的项目不适合实施审计程序,审计人员通常使用替代项目。如果审计人员无法或者没有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则应将该项目视为一项误差。
2.推断总体误差(统计、非统计)
3.重估抽样风险
如果推断的总体误差接近或超过可容忍误差,审计人员应当重估抽样风险,如经重估后的抽样风险不能接受,应考虑是否增加样本量或执行替代程序。
在进行内部控制测试时,如果抽样结果表明无法达到审计人员对所测试的内部控制的预期信赖程度,则应考虑增加样本量或调增控制风险的评估水平,修改实质性审查程序。
4.形成审计结论
通过审查样本,从样本特征推断总体特征,从而形成审计结论是审计抽样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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