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三、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一)固定资产的修理
(二)固定资产的改扩建
固定资产在改扩建期间应当停止计提折旧
1、进行改扩建时,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有关改扩建费用借记“在建工程”
3、改扩建完成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三)固定资产的装修
基本账务处理同改扩建
1、装修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下,应单独作为一类固定资产,设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科目核算,
2、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3、如果在下次装修时,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账面价值,应将该账面价值一次性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四、 固定资产减值
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计算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步骤:
第一步----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第二步----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第三步----比较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取其较高者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注意: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