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审计师备考辅导: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
提问:
第三章 长期投资 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 例6的第4小点假如乙企业第三年宣告分派的股利改为100,那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应为-32.5才对而答案是65我是这样些算: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0-(500+500+100-100*9/12-7000*10%-(5+50)=-32.5
回复:
看课本133页第三段话,如果“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题中为500+500+100)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题中为600*9/12+700),则处理方法为将以前2、3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全部转回50+5,所以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10 (实际收到的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 55(以前两年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贷:投资收益 65(10+55借贷平衡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