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内部投资业务的抵消处理
(一)子公司个别财务报告的调整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之前,应先将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二)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非同一控制下对子公司投资的抵消处理,与统一控制下对子公司投资的抵消处理基本相同,只是在母公司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购买时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以“商誉”项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例题】假设2008年12月31日母公司(甲公司)对其子公司(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为30000元,拥有该子公司80%的股份。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5000元,其中实收资本为20000元,资本公积为8000元,盈余公积为1000元,未分配利润为6000元。则在2008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分录如下:
借:实收资本 20000
资本公积 8000
盈余公积 1000
未分配利润 6000
商誉 2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00
少数股东权益(35000×2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