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审计师考试《审计理论与方法》重点知识点掌握:审计取证的具体方法

2012-08-30 18:03:51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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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取证的具体方法

审计取证具体方法应用于审计程序的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7种方法的名称、定义)

一、检查

检查,是指对纸质、电子或者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或者对有形资产进行审查。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和检查有形资产两种类型。

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因此,审计人员在检查有形资产之外,应对资产的计价和所有权另行审计。

二、观察

通过观察,审计人员可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获取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生产状况、业务运行情况及内部控制遵循情况的证据。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

三、询问

询问,是指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有关人员了解关于审计事项的信息。

询问必须作成书面记录,并由答询人签字盖章。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审计人员还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外部调查

外部调查,是指向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第三方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方式的不同,外部调查可分为现场调查和函证。

五、重新计算

可用于对以下资料的审查:

1.原始凭证的计算2.记账凭证的计算3.账簿的计算4.报表的计算5.其他有关资料的计算。

由于计算所获得的证据属于审计人员的亲历证据,因此通常被认为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六、重新操作

重新操作,是指对有关业务程序或者控制活动独立进行重新操作验证。

七、分析

分析,是指研究财务数据之间、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可能存在的合理关系,对相关信息作出评价,并关注异常波动和差异。

常用的方法有: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