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第二章复习(7)

2011-06-16 19:31:02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为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2011年审计师考试,特结合往年考题在此为考生整理了,2011年初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第二章复习,具体内容如下:

三.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制定相应规定,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主要是: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4)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5)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6)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7)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8)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9)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10)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2007年试题】

按照现行《审计署就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下列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权限的是:

A.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B.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C.追究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D.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答案】B

四.内部审计机构的法律责任

我国当前的内部审计法规没有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