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审计理论与实务考点总结(5)

2011-06-16 18:54:50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三、权限(权利)和职责(义务):(考试中首先区分清楚权限和职责)

▲权限总结:1.2.3取证权4要求不得转移隐匿权5.建议纠正权6通报权7提请协助权

(出题方式:能区分哪些属于国家审计,内审,社会审计特有的;

能区分哪些属于权限,哪些属于职责;

能把握细节要求)

▲ 注意:第5点国家审计特有,应当建议纠正,但不予纠正,提请有权处理机关处理,不是亲自处理。

第6。7点特有。

▲职责总结:1.业务范围2.最终成果3-10对国家的资金、财产、人、项目的审计监督11。12其他和专项13.14对内审和社会审计

▲注意:第一条对本级和下级的财政收支,第二条成果是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署对国务院总理报出,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出。

【例题2-多】(20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级地方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后.应当将审计结果报告提交给( )

A.本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大

C.本级人大常委会

D.上一级审计机关

E.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AD

【例题3-单】(200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每年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 )。

A.审计工作报告

B.审计结果报告

C.审计过程报告

D.审计报告

四、管辖范围

▲注意:

1.审计管辖范围,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

3.统一组织或授权审计时,不受审计管辖范围和审计分工的限制

4.重要的上级直接审计,其他可授权下级

5.涉及国家重大机密的军品科研、生产单位,由审计署专业审计司审计。

7.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可以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五、法律责任(依照审计法)

l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6年修改,决定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审计法特点:

①它是国家审计的法律责任,不包括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法律责任;

②它是因实施审计监督产生的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相关当事人是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和国家审计人员;

③它是以行政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不包括民事责任(基本年年命题)。

【例题4-单】(2005年)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所规定的审计法律责任,正确的说法是( )

A.它是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法律责任

B.它是因实施审计监督产生的审计机关的法律责任

C.它是以行政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不包括民事责任

D.它是以行政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答案】C

【例题5-单】(2008)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是( )

A.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C.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D.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答案】B

【例题6-单】(2009)对于《审计法》所规定的审计法律责任,下列提法中正确的是( )

A.法律责任主体包括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和国家审计人员

B.适用于各类审计主体

C.以行政责任为主,也包括民事责任

D.以行政责任为主,不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