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审计主体分类
审计的主体是指执行审计的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即审计活动的执行者。按审计主体,可以将审计划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
1.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的主要特点是(1)法定性和强制性;(2)独立性;(3)综合性和宏观性。
2.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和单位内部设置的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的审计。它包括部门内部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的特点是(1)服务对象的内向性;(2)审查内容的广泛性;(3)审查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经常性。
3.社会审计
社会审计也称民间审计,是指由依法成立的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所实施的审计。社会审计组织主要是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社会审计的特点是(1)独立性;(2)委托性;(3)有偿性。
二、按审计内容分类
1.财政财务审计
(1)财政审计。财政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2)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对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2.财经法纪审计
财经法纪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对某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
3.效益审计
效益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或审计项目)资源管理和使用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的活动。有效性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合规性。
三、按审计范围分类
1.全部审计
全部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全部审计的特点是审查详细彻底,容易查出问题,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但审计的工作量大,费时费力,审计成本较高,一般仅适用于规模较小、业务量较少,或内部控制系统极不健全,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
2.局部审计
部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局部审计的特点是范围小,审查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省时省力,审计成本较低,但审计覆盖面有限,较容易遗漏问题。
四、按审计时间分类
1.按实施审计的时间
(1)事前审计。事前审计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有助于减少决策失误,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2)事中审计。事中审计的时效性较强,可以及时查明经济目标和预算的实现程度,有助于被审计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改善管理,保证最终目标和预算的实现。
(3)事后审计。由于事后审计能够审查整个的经济活动,因而它的监督作用较强,对于研究问题、纠正错弊,挽回已造成的损失和改进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2.按实施审计的周期
(1)定期审计。实行定期审计,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2)不定期审计。
3.按审计是否为初次实施,可以将审计划分为初次审计和再次审计。
五、按执行审计的地点分类
1.就地审计
2.报送审计
六、按审计的组织方式分类
1.授权审计
授权审计是指国家审计的上级审计机关将其职责范围内的一些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实施。
2.委托审计
委托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将其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委托给另一审计机构去办理的行为。另一审计机构:没有隶属关系的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或社会审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