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希尔app 小编为您提供的“2013年法律知识精选考点历年试题,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二)某市A 区甲公司和B 区乙公司在C 区订立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100 吨钢材,运输方式为代办托运。甲公司依照合同履约后,乙公司一直拖欠甲公司200 万元的货款,甲公司与乙公司多次交涉还款事宜未果。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无力还款,只有一座两层小楼租给了丙公司。丙公司经营不善,已拖欠乙公司2 年房租共计50万元。为此,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并特别说明如乙公司无力还款,可将出租给丙公司的两层小楼收回,交给甲公司以抵销乙公司拖欠的货款。在答辩期间乙公司迁往D 区。一审判决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66.若双方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他们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是( )。
A.A 区人民法院
B.B 区人民法院
C.C 区人民法院
D.D 区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协议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A 区和B 区分别是合同双方的住所地,可以选择。C 区是合同签订地,可以选择。D 区是在答辩期间乙公司变更后的住所地,选择管辖法院时该地不属于可以选择的范围内,所以D 区人民法院不属于可以选择管辖的范围。正确答案是ABC.
67.本案诉讼过程中丙公司的诉讼地位是( )。
A.共同被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有本案利害关系的案外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丙公司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若原告胜诉,则其租赁的房屋会被收回,所以其可以参加到诉讼中来,反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正确答案是C.
68.在乙公司住址变更后,该案应( )。
A.移送D 区人民法院管辖
B.由原审法院管辖
C.由原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由D 区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管辖恒定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所以诉讼之后乙公司变更住所地不影响案件的管辖。正确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