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济宁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

2013-07-18 10:58:36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朋友提供“2013年山东济宁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希望对参加2013年山东济宁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关于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4号)精神, 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

考生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2013年7月16日9∶00至2013年7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7月18日9∶00至2013年8月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考生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济宁”为报考考区。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持《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初审,初审通过的,各报名点在《报名表》考生照片处盖章。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3年7月17日9:00至2013年7月31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审核,地点:人才大厦(702)房间,咨询电话:2967978。

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科考生提供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出其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审核时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其他事宜详见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rsks.sdrs.gov.cn/c.aspx?a=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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