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枣庄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

2013-07-18 10:55:44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朋友提供“2013年山东枣庄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希望对参加2013年山东枣庄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关于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9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20日举行,设《综合法律知识》(客观题)、《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客观题)、《企业管理知识》(客观题)、《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客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9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0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7月16日9∶00至2013年7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7月18日9∶00至2013年8月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我市资格审核工作开始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9∶00,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6∶00。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信息(要求清晰)。

(二)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资格审核时使用。

(三)考生向各区(市)人社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提交时间请咨询区市人社局)。

(四)各区(市)人社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有关证件于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统一办理审核手续。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初审完毕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另须提供免试条件之一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3年8月2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报名考务费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10月14至20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58元。

(四)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和青岛市。

各区(市)人社局有关科室要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点击进入: 职业资格 > 财经类考试 > 企业法律顾问 > 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