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4年理财规划师考试鉴定申报

2014-09-16 15:55:25 字体放大:  

上海2014年理财规划师考试鉴定申报

鉴定申报

申报鉴定的考生须符合“2014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一)申报途径

鉴定申报分为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两种方式。

1.团体申报

(1)经许可举办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学员申报鉴定需由所属教育培训机构通过“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办理。

(2)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在校生申报鉴定,需由所在院、校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www.12333sh.gov.cn)”(以下简称“12333网”)统一办理。

2.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鉴定需到市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个人业务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自行办理。窗口受理申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7:00。

(二)申报时间

鉴定申报截止日期为统考日期前25个工作日,具体申报时间由市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三)有关情况说明

在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第40项至第45项中,项目名称右方如标有“*”符号,表示该项目鉴定既接受团体申报,也接受个人申报;项目名称右方未标有“*”符号,表示该项目鉴定只接受团体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表三中第1项至第39项,各项目的申报途径以《2014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规定为准。

四、成绩发布

考生参加技能操作类和计算机应用类项目鉴定,鉴定成绩于鉴定内容全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在“12333网”上发布;考生参加管理类项目鉴定,鉴定成绩于鉴定内容全部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在“12333网”上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12333网”的“鉴定分数查询”栏目查询鉴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