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4年理财规划师考试安排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有关(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 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我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二级)、营销师(一、二级)、职业指导人员等10个职业。
二、鉴定时间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日期:上半年为5月17、18日,下半年为11月22、23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可登陆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jxzp.gov.cn查询。
四、鉴定方式 (一)各职业的鉴定考核方案详见附件2。
(二)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需进行综合评审,报考各职业一、二级的考生将集中安排在省本级(南昌)考点考试。综合评审采用直接撰写专题论文或考前提交论文进行口头或书面答辩方式。对于综合评审需要进行论文答辩的考生需在距理论考试15个工作日前一周内提交论文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答辩人数和评审要求,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进行答辩。
(三)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