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财务报告
[基本要求]
(一)掌握合并财务报表的构成和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二)掌握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
(三)掌握合并利润表的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
(四)掌握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
(五)掌握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
(六)熟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期准备工作和程序
(七)了解财务报表附注的构成和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财务报告的构成
一、财务报表的构成
财务报告(又称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一)财务报表的构成
财务报表由报表本身及其附注两部分构成。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以及附注。
(二)财务报表的分类
按财务报表编报期间的不同,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构成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其中,母公司是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注:2014年2月1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本章内容未按此准则进行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合并资产负债表;(2)合并利润表;(3)合并现金流量表;(4)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5)附注。
三、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三)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以及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全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期准备工作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必须做好一系列的合并财务报表前期准备工作。
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程序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程序包括:(1)编制合并工作底稿;(2)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3)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4)填列合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