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在吉林省区域内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项 目 |
内 容 |
一、政治条件 |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忠于职守,近5年在本单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条件 |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2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7年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三)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15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五)获得中专学历2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六)具有会计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
以上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年限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