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2014-09-17 10:40:19 字体放大:  

2014年内蒙古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

(一)初、中级资格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至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证明等证明材料。

需符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网上注册并打印信息表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到报名点审核。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资格考生,需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审核后方可报名。2013年单科通过的考生,根据考务政策连续性原则,2014年考试合格后,根据上年度承诺制进行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