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初、中级资格。
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满二年。
4.取得博士学位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5.取得会计学副教授或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三)其他。
1.有关学历(学位)证书,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2.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3.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完成2013年及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