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

2013-03-13 14:54:39 字体放大:  

三、判断题(认为正确的,在题后的括号内写“√”;认为错误的,在题后的括号内写“X”。判断正确的得分,判断错误的扣分,不答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为零分。每小题1分,共15分)

1.移交人员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仍需对原工作期间经办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

2.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 )

3.查账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纳税人。 ( )

4.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 )

5.我国《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 ( )

6.单位在会计核算时,应严格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而不需要考虑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 ( )

7.各单位必须根据将要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 )

8.“付款日期”为绝对记载事项,如不记载则票据无效。 ( )

9.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0.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 )

11.会计职业道德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会计法律制度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 )

12.“强化服务”的关键是提高服务质量。 ( )

13.对私设账簿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14.会计职业道德依靠会计从业人员自觉自愿地执行,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 )

15.¥425.06,应写成人民币肆佰贰拾伍元零陆分整。 ( )

<--会计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