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练习题:会计人员补救措施

2013-01-06 11:39:40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福建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前练习题”,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顺利取得会计证书!

多项选择题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包括( )。

A.恢复名誉

B.恢复原有职务

C.赔偿精神损失

D.恢复原有级别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赔偿精神损失不属于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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